中新網北京12月10日電 (陳伊昕)10日,最高人民法院公佈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,就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庭工作提出具體要求。其中明確,要把人民法庭作為司法改革的“試驗田”,推進改革在人民法庭先行先試。
  《意見》指出,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,代表國家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,是人民法庭的核心職能;依法支持其他國家機關和群眾自治組織調處社會矛盾糾紛,依法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進行業務指導,積极參与基層社會治理,是人民法庭的重要職能。要始終堅持司法為民,切實發揮人民法庭的審判職能。
  《意見》提出積極推進以中心法庭為主、社區法庭和巡迴審判點為輔的法庭佈局形式,並對完善立案機制、抓好民生審判、加強訴訟服務、做好巡迴審判、正確處理調判關係、改進執行工作和完善人民陪審制度等具體問題,作出了規定。《意見》要求,人民法庭要立足審判職能,積极參与基層社會治理,切實發揮橋梁紐帶和司法保障作用,為提高鄉鎮、縣域治理法治化水平作出積極貢獻。
  《意見》對當前形勢下,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,不斷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機製作出專門部署。《意見》指出,要把人民法庭作為司法改革的“試驗田”,按照解放思想、積極推進,求真務實、慎重穩妥的原則,推進改革在人民法庭先行先試。要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,探索建立主審法官辦案責任制,堅持內涵式隊伍發展路徑,組建以主審法官為中心的審判團隊,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。要在人民法庭探索審判輔助性事務集中專門處理的工作制度,讓法官專註於審判。《意見》還專門就人民法庭司法公開作出規定。
  《意見》強調,要求強化人民法庭黨支部的組織功能,註重運用信息網絡、新媒體開展黨建工作,不斷強化理想信念教育,引導人民法庭幹警牢固樹立群眾觀念,增進群眾感情,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“六難三案”問題。探索建立人民法庭理論研究工作機制,立足各級人民法院不同的職能分工,深入開展人民法庭理論研究工作。此外,《意見》還對人民法庭基礎設施建設、信息化建設、安全管理等,提出了具體要求。
 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密切關註《意見》的貫徹落實情況,並結合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及時研究提出新辦法、新舉措,不斷推動人民法庭工作的科學發展,築牢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基層基礎。(完)  (原標題:最高法:推進司法改革在人民法庭先行先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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