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 《連霍高速三門峽義昌大橋“2·1”重大運輸煙花爆竹爆炸事故調查報告》日前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覆公佈。調查認為,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,目前已對20名相關責任人採取了司法措施,建議對河北、陝西兩省相關部門23名責任人給予處分。
  調查認為,石彥飛、李瑞黨(2人已在事故中死亡)等人使用不具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貨車,長途運輸違法生產的爆炸物,途中緊急剎車,導致車廂內爆炸物發生撞擊、摩擦引發爆炸,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。河北省石家莊市運輸管理處、陝西省蒲城縣政府及當地安監、公安、工商、交通、質監等部門在安全生產、日常監管等方面工作不到位,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。
  (原標題:連霍高速大橋坍塌追責43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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